車輛快年審時,司機們才從出租車公司得知,“沒有安裝GPS,運管部門不讓年審”。而更讓司機們無奈的是,不裝GPS就不發燃油補貼。
余干縣運管所稱,雖然無成文的規定,但是否安裝GPS設備已經成為上饒市出租車年審新增的一項內容。
沒裝GPS出租車未能年檢
今年7月29日,老陳的車本該年審,但直到記者在7月31日遇到他時,他的車仍未年檢。
談及未年審的原因,老陳無奈地拍拍方向盤說,“就因為沒有安裝GPS”。
據了解,余干縣共有150多輛出租車,這些車都因沒安裝GPS設備未能及時年審。
老陳說,與此同時,司機們去年一年的燃油補貼也未能及時發放到位。原因是“出租車公司要求司機們裝上GPS設備后再去領取油補”。
盡管運管部門、出租車公司“雙管齊下”,老陳們仍舊對裝GPS熱情不高。“裝GPS,誰來出這個錢?”
不滿服務費司機拒裝GPS
在余干縣鳳凰出租汽車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出租車公司)樓梯入口的墻上,一張被撕破了的《余干縣出租車GPS設備相關價格明細》宣傳單寫明,為了“減輕車主的負擔”,“將采用廣告置換的模式換取免費安裝GPS終端設備”。
這對司機來說本是個好事,但讓他們耿耿于懷的是:雖免費安裝,但仍需交“押金”1000元/臺和“服務流量費”600元/年/臺。
但這兩項費用該不該收?收費的標準又該定多少?一直是司機們質疑的兩個問題。
司機老吳一再強調,“我們不是說不出服務費,我們只是要求用LED廣告收入抵充”。
GPS設備為新增年審內容
8月3日,余干縣運輸管理所出租車股股長何建達受訪時稱,未能安裝GPS終端設備的出租車,不是“不讓年審”,而是“通不過年審”。
而按照去年1月1日施行的《江西省道路運輸條例》第七十六條的規定,上饒市運管部門已經將是否安裝GPS設備作為出租車年審的新增內容。
“去年余干縣的出租車就因為沒有裝GPS,年審沒能通過,最終是公司出面寫下承諾書,才給‘放行’。”何建達如是說。
記者在出租車公司負責人孫鳳仙那里證實了“放行”一說。而去年的承諾書中,出租車公司“承諾在2012年7月31日道路運輸證年審之前,所有的出租車全部按照省市有關要求安裝GPS車載終端”,如果沒有完成,公司將對造成的一切后果負責。
手續不全致油補延遲發放
對于“不裝GPS就不發放燃油補貼”的說法,孫鳳仙在8月7日向記者解釋稱,由于少數司機不配合導致手續不完善,燃油補貼未能及時發放到位。
日前,司機也向新法制報記者反饋,已從公司處領到燃油補貼。